《四川省消防条例》经1999年10月14日四川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11次会议通过;根据2002年5月30日四川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29次会议《关于修改〈四川省消防条例〉的决定》第1次修正;根据2004年9月24日四川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11次会议《关于修改〈四川省消防条例〉的决定》第2次修正;2011年5月27日四川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23次会议修订。该《条例》分总则、消防安全责任、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火灾预防、消防组织和应急救援队伍、灭火和应急救援、法律责任、附则8章78条,自2011年8月1日起施行。
想要了解更多“四川省消防条例”的信息,请点击:四川省消防条例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