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达方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和方式,将诉讼文件送交诉讼参与人、有关机关和单位的诉讼活动。
特点
1、送达是公、检、法机关所进行的诉讼活动
2、送达必须依照法定的程序和方式进行
3、送达的内容是各种诉讼文件
4、送达的收件人可以是公民个人,也可以是机关、单位
扩展资料
方式:
1、电话通知
在收到原告的起诉书、证据材料后,法院会按照原告提供的、网络查询的、证据材料中显示被告曾用的、被告在其他司法案件中确认的地址或电话,尝试与被告取得联系。
2、邮寄送达
当电话通知无法完成送达时,法院会通过EMS司法专邮向被告自然人的住所地、被告公司的注册地以及能查询到的各种地址将材料邮寄。
3、司法专邮
4、直接送达
电话、邮寄都无法送达时,法院会到自然人的户籍地、法人的注册地、实际经营地等地址进行“上门送达”,将诉讼材料交由受送达人本人、代理人或同住成年家属,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签字、盖章的日期为送达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