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a和b是两个相等的正数
那么 a²=ab
a²-b²=ab-b²
(a+b)(a-b)=b(a-b)
a+b=b
但 a=b
即 2b=b
∴2=1
由于 a=b
得 a²=ab(这是根据等量公理)
a²-b²=ab-b²(这也是根据等量公理)
(a+b)(a-b)=b(a-b)(根据饮食分解法者,即平方差公式纤蔽)
∴ a+b=b
扩展资料:
实际的操作过程还用到了另一个原理,即:
原命题和原昌竖信命题的否定是对立的存在:原命题为真,则原命题的否定为假;原命题为假,则原命题的否定为真。
若原命题:
先对耐轮原命题的结论进行否定,即写出原命题的否定:p且¬q。
从结论的反面出发,推出矛盾,即命题:¬q且p为假(即存在矛盾)。
从而该命题的逆否为真。
再利用原命题和逆否命题的真假性一致,即原命题:p⇒q为真。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反证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