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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提离职被索赔42万,大家如何看待呢?

教师提离职被索赔42万,大家如何看待呢?

学校培养人才也是费时费力费金钱,高校委培人才走与留的契约精神、学校“先赔钱再走人”规章制度的合法性、签署协议是否等于默许赔偿规定 。

校方的做法是不正确的,侵害了离职教师的合法权益,离职与否是教师的自由选择,校方不应该干涉。

校方的行为合理但是赔偿金额过高,学校花费资源培养教师,教师猛然提出辞职势必会对学校的教学等事务造成影响,校方提出赔偿也属于合理行为

这件事非常让人惊讶的,大家都觉得学校的做法太过分了。

我觉得这件事不论是这名教师还是校方做的都有不妥的地方,我们大家都知道,前一段时间在网上被炒得非常火的因为教师离职,而学校向这名老师索赔42万的事情,42万对于每一个人来说都不是一个小的数目,而忻州师范学院向这种老师提出了42万的赔偿确实也是有些过多了,但是忻州师范学院却有他每一笔数目的具体分析,因为忻州师范学院在这两年来为了培养这名贾老师所付出的金钱与精力是非常多的。 并且忻州师范学院在当初还跟这名贾老师签订了协议,协议中明确写明了贾老师要在工作期满五年之后才能要求调动或者是离职,学校就以贾老师违约为由,向贾老师索取赔偿金,根据贾老师的介绍,我们可以得到学校向贾老师所要42万赔偿的具体费用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