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溺亡捞尸队要价两万捞尸,捞尸队与溺亡者家属因价格僵持一小时,五村民看不惯免费下水。
那些吐槽农民狡诈的人来看看,最狡诈的人是谁?朴实的人又是谁?
7月7日,一名男子在保定市安新县北何庄村一河里捞鱼时不幸溺亡,赶来的捞尸队向死者家属索要两万元捞尸费,因价格一直谈不拢双方僵持近一个小时。一旁围观的5位村民看不下去,下水帮助寻找溺水男子。经过半个多小时打捞,溺水者最终在4米多深的水下被找到。这5名村民平时就相识,年龄在30到40岁,“我们就是看不惯,人还不一定没救呢,就在岸边扯皮价格的事儿。”其中一名救人者李晓超说,“我们几个人中好多都当过兵,还算是有点儿热血吧。”死者家属事后提出给他们几千元酬谢,也被这5位村民婉拒。他们表示,人的命比钱重要。
陕西佳县一名农妇在一场暴雨后无影无踪,家人在微信朋友圈发布寻人信息。200公里开外的山西永和县黄河岸边的村民看到信息后,称在黄河打捞到了她的尸体,索要10万元。因拿不出钱来,死者家属目前仍未领回尸体。
一场暴雨殒命的悲剧,成就了一桩挟尸要价的闹剧。这不得不让人喟叹:千百年来,道义在底层的沦陷,比上流社会的撕扯,更触目惊心,更寒彻骨髓。
见过高速上的天价拖车费,也见识过景点的天价海鲜,但,将死者尸体藏于桥洞下而“低于10万元不出手”的决然,还是让人齿冷而心寒。何况,还有两个不容忽视的细节:一是遇难者今年38岁,丈夫双目失明,家里还有个14岁的女儿,条件非常贫困,还在接受民政部门救助。二是当事人亲属和村干部多番协调,“最初我们考虑到对方打捞尸体也辛苦了,就准备给3万元感谢费,但对方不同意。后来我们把感谢费加到6万元,但对方说不能少于10万元。”
知道你穷,知道你绝望,知道你穷得只剩下绝望,依然在死人身上漫天要价,依然在亲人伤口处撒盐。最郁闷的是,看起来还没处说理,没有执法部门来为家属的合理诉求做刚性支撑。只能可怜兮兮去谈判、去协商,为一具亲人尸体而卑贱地讨价还价。这个过程里,挟尸要价者病得不轻,难道没有职能部门该担负起公权责任?
按劳分配,天经地义。打捞尸体确实支付了劳动力成本,乃至复杂的机会成本,但,这整数的10万块钱,来不得半点商讨余地,究竟是怎么算出来的——为什么不是九万九、为什么不是十万一?退一万步说,消法也禁绝强买强卖、欺行霸市,姑且将打捞尸体视为合法产业,那么,定价权是不是在掌控尸体的卖家手里?当打捞者狮子大开口的时候,只能在丛林法则下比拼脸皮与私力?这让人想起2010年夺得中国新闻摄影最高荣誉金镜头奖的新闻摄影《挟尸要价》:2009年10月24日湖北,荆州大学生何东旭、方招、陈及时为救溺水儿童壮烈牺牲,面对同学们“跪求”,个体打捞者不仅不为所动,而且挟尸要价,一共收取了3.6万元的捞尸费。七年之痒过去,捞尸费依然面目不清,“要钱不要脸”的挟尸要价依然歹戏拖棚
看了这么多的评论我真的很想表达一下我对某些喜欢道德绑架的网友的愤怒!
很多网友对打捞队挟尸要钱的行为愤恨不已,但是同时道德绑架打捞队不义务救人。其实我认为如果打捞队要求家属付给他们一定的打捞费,并且在合理的的价格之内是合情合理的,因为人家的付出也是有风险的,而且这是冒着生命的危险来做着这项工作,要点辛苦钱也是应该的。很多网友就说为什么不免费给别人打捞,毕竟死者为大,这我就觉得很道德绑架了,捞不捞是人家的自由,而且是你要求人家付出自己的劳动,还是有生命危险的劳动,人家是没有义务帮你的。还有一些网友说为什么国家不成立义务打捞队,我认为首先风险太大,而且是义务劳动,说白了我让你免费帮我捞尸体你愿意吗?你开心吗?我很讨厌这些网友道德绑架的行为!文章中五位村民自愿下水帮忙打捞尸体的行为自然是正确的,而且应该表扬的,但是我们不可以因此要求每个人都去义务的帮助自己或者帮助他人。比如王思聪给自己收养的狗买车买别墅,那是人家凭本事赚来的钱,人家爱怎么挥霍怎么挥霍,这时候就有些网友冒出来说什么这些钱给贫困地区的人多好!我想说的是,人家再有钱那也是人家的钱,人家爱怎么用就怎么用,轮不到你来说三道四,你这么善良,你咋不用买新房子的钱来捐给贫困山区?再说了,如果你真的像王思聪这么有钱,你会不享受一下生活然后把所有的钱都捐给别人这么伟大的吗?我不相信你会,因为人都是有贪欲的,包括我,我很大方的承认了,那些喜欢道德绑架的网友你们敢承认吗。
如果你不服,你可以反驳我,合理的我接受,不合理的请你闭嘴。
我也捞起过溺水的,比我小一轮,是个小女孩。不记得是哪一年,大概两千年左右,我和伙伴们当时在池塘旁边的一个过道玩耍,听见有人喊淹死人了,就跑去看热闹,真没想过要去捞人。到了池塘边听人说是谁谁谁家的二女儿,我当时就想这个小姑娘那么可爱,怎么会淹住。我们三个小伙伴还在岸边犹豫要不要下水,我知道那个池塘边是抽沙后留下的坑。看他们犹豫,我还在问下不下,然后我们还小,没什么主心骨,就这么下去吧,我只记得池塘表面的水很舒服,越往下越凉,试着潜下三次把她捞出来了,我们三个约定要手拉手,不管谁憋不住都得浮出水面。一个水性比我好的用脚扫了一下塘底把她拉上来,已经没劲了,然后我接着她,就看到一堆头发,我也很恐惧,就一个劲的往岸边拉,拉上岸乡村医生已经到,看了看说不行了,肺里已经出血,倒在背上鼻子里流出血,没救了。只记得她的姐姐是同龄人,感觉昨天还领着她在打牌,今天可没了。心里那个真不是滋味。然后三天没睡好。眼前总浮现那些头发。
水下的事儿谁都说不清楚,安全隐患太大,一般人干不了也没那个胆子,所以一直以来都有捞尸队的存在,但好像也有一定的规矩。上次有大学生救中学生,结果死了3个大学生,那时候冬泳者、渔民、警方,甚至最后出动了消防员都不行,水里太冷熬不住的。最后请了捞尸队,价格是白天12000,晚上18000,毕竟地点是长江,我不觉得是高价,人家确实有本事。这件事后媒体却报道是捞尸队漫天要价,中间的过程都没有说清楚,所以现在的媒体我也不敢太相信了。
5村民免费下水,我确实挺佩服的,品德高尚。至于捞尸队我不清楚当时当地的情况不好乱说
打捞尸体是不能趁人之危要钱的。
这样子的行为卑鄙无耻下流。
当有人溺水的时候,打捞队的任务就是尽快把人打捞上来,而不是趁着这会儿去多赚一点钱,这个钱赚的是黑心钱。
也为这五位村民的行为点赞,幸亏因为这件事而能把打捞队的黑幕暴露出来,让更多的人能够知道他们的真面目,不让他们再继续为非作歹。
捞尸队分几种的!目前常见的有三种!一种是社会上仗着水性好然后组成的队伍!一种是经常在河边捕鱼为生,顺便打打捞的队伍!还有一种就是在大型河流生活的专业队伍了!常见的是前两种!这打捞队说清楚了!那就来说尸体!溺水或者跳水自杀的!都是不怎么好的!特别是溺水身亡的!打捞尸体,就有种和鬼抢尸体的赶脚!所以对于一年到头偶尔有一两单的第一种队伍,敲诈是必要的了,着急的又不是他们!因此常常看到家属经常被敲诈!!!对于第二种队伍一般都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常年在河边的都不想碰到这样的事,但是他们对当地的水流和河床情况都比较熟悉!所以死者家属最好找个会说的去说服他们,把他们顾虑解决了!在看情况给点辛苦费就行!第三种就非常专业!价格不定!只在大型河流区域活动!
最后说说!对于这些事情,很多人都是能帮就帮了,好心人也是有不少!对于溺水身亡的死者家属!首先打电话报警,警察和消防的解决不了了!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顾虑!所以最好找个会说话点的说服当地捕鱼的!同时不要不相信迷信!即使你不信该做的你也要做!不要找那些狮子大开口的!
最最后说!你见过一个几米宽,才膝盖深的水池三天三夜找不到尸体吗?你见过死者跪着在河底下边吗?
从情感上,我非常同情死者家属!但是,抛开情感因素,捞尸队的做法也可以理解。因为捞尸队这个职业,本来就是靠死人吃饭的。可以讨价还价少收点钱,但是不能免费打捞,因为这不符合市场经济原则。每个死者家人面对不幸,总是异常悲伤的。如果只是因为情感因素就免费,那捞尸这个“晦气”行当就不复存在,以后可能是有钱也找不到人来做这个事情,或者等找到人,尸体早泡烂了。
打捞尸体本来就不是一个好的活,更别谈义务打捞,那么多人口口声声说人家打捞队打捞尸体要钱不对,那我就想问问,如果不给钱,你愿意下水去给别人冒着生命危险打捞一具尸体吗?即使能下水,请问你能下几次,如果那次下水发生了大家都不希望发生的事情,那该谁负责呢?不要用道德绑架一个人的行为,谁也没有义务去冒生命危险帮助你打捞尸体,如果想要这个行业能够继续发展和延续,本人觉得最好能够规范收费,不能过于携尸要高价,可是也不能推行把这个行业的积极性打消的价格,只有良好的等价交换才能更好的发展一个行业,不然等到有一天这个行业消失以后,那摆在人们面前的只有眼睁睁看着自己亲人在水里泡着,而不能入土为安
索要“劳务费”并没有错,至于说价格是否高了,那也是因人而异。觉得价格高了,可以去找价格低的或者免费的!喷人家这些打捞者有意义吗?你穷,难道这些打捞者就富了?有钱人谁会干这种职业!谁觉得这些打捞者这种行为不道德,谁可以去那里免费去从事这种职业!干不了,就不要“圣母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