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是为了规范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落实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制定的条例。
2007年3月28日,经国务院第172次常务会议通过。国务院令第493号予以公布,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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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是为了规范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落实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制定的条例。
2007年3月28日,经国务院第172次常务会议通过。国务院令第493号予以公布,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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